教学管理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教育教学 > 教学管理 > 正文

本科教学环节基本要求

作者:时间:2023-06-05 10:56点击量:

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本科教学要求,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各主要教学环节基本要求,教学环节主要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一、备课

备课是十分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圆满完成课堂教学的基本保证,是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

(一)教师备课要按专业培养目标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仔细研究教材及参考各类参考书籍,编写教案和讲稿。

(二)备课应按教学大纲要求确定教学内容的重点与难点、深度和广度,并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将本学科的新成果和发展动态不断充实于教学内容之中。

(三)根据各章节教材教学内容的具体情况,选用有利于增强教学效果的教学方式和方法,支持和鼓励教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提升教学水平,力求做到教学内容与方法的优化组合。

(四)备课时应根据学生所学专业、课程设置、已开课程、相关课程等具体情况,注意本课程与后继课程之间的衔接,处理好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关系。

(五)选定与教材匹配的参考书,拟定好为学生布置的思考与练习题及自学内容。

(六)教师上课前必须做好各种教学设备、教具等各项教学准备工作,使教学用具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七)教研室应坚持集体备课制度,加强集体研究,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八)备课强调教师个人钻研,集体讨论,鼓励教师形成自己的特点和风格。

二、理论教学

(一)教师配备情况:每门课程应配备一名主讲教师或一名主讲教师、一名辅讲教师;

(二)授课教师要求:

1.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按《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

2.助教必须经过岗前培训且成绩合格,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系统承担过实验、实习课教学任务,经过试讲效果良好,方可承担部分培养性讲课任务,其学时为该门课程总时数的20%,以后逐年递增到30%。

3.凡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无特殊情况,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授课,授课要求按人事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三)课堂讲授

课堂讲授是教学的基本形式和中心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1.授课教师上课要携带教案、讲稿、学生名单、参考书、相关教具或多媒体课件及其它。

2.授课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认真对待每一堂课,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组织好课堂教学。

3.课堂讲授应根据课程的目的和任务,对教学大纲要求的内容进行科学性、系统性、艺术性讲解。

4.准确把握课程教学的重点、难点和深度、广度,讲课内容重点突出,讲透难点,循序渐进,主次分明,详略得当,知识容量密度适宜,基本理论阐述清楚,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理论联系实际。

5.在教学方法上,要采用启发式教学,重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注重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积极引导学生思考问题,尊重学生的创造精神,鼓励学生发表不同见解,以激励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重视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及时在授课中调整讲课的进度与讲授方式,力求使教与学两方面协调沟通,教学相长。

7.按照课程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严格掌握教学进度。

8.教师的课堂语言要准确、简练、条理清楚;声音洪亮清晰,抑扬顿挫,语速均匀;板书文字要符合规范化要求,布局合理;多媒体课件运用时当、合理。

9.课堂教学,要求站立讲授。仪表端庄,衣着大方得体,不穿奇装异服。

(四)课堂讨论

课堂讨论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通过讨论进行学习的教学形式,是课堂讲授教学的延伸。课堂讨论的目的是巩固加深学生所学内容,启发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造精神,提高自学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1.课堂讨论的选题要根据教学内容和要求,选择具有思考性、综合性和理论联系实际的题目,要体现教材的重点、难点,本质内容及内在联系。

2.教师要在讨论前拟定出讨论题发给学生,周密设计讨论的内容、要求、步骤、如何引导以及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指导学生按要求认真钻研教材,撰写好讨论发言提纲。

3.讨论要在教师指导下有组织地进行。教师要参加讨论的全过程,要善于抓住关键,及时引导学生围绕主要问题展开讨论,启发学生积极思考,踊跃发言,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见解,活跃学术空气。讨论课以自然班进行,以便使每个学生都有发言的机会。

4.讨论结束后教师要认真做好总结,要抓住讨论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关键性的本质问题以及争论的焦点,进行明确的归纳、概括并上升到理论。对暂不能作结论的问题应留给学生做进一步的探讨。

5.教师应根据每个学生的发言情况、掌握运用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评定成绩,可作为学生平时成绩或学期成绩的评定依据。

(五)教学总结

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认真进行教学总结。总结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材质量及应用情况、教学中的经验和体会、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各教学相关部门领导要听取汇报并组织教师交流。

三、实践教学

实贱教学是课堂教学的继续,是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训练的主要环节。包括实验(实训)、实习两个环节。

(一)实验(实训)教学

实验(实训)教学的基本任务是加深和巩固理论知识,使学生掌握实验(实训)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操作和基本技能,获得独立测量、观察、处理实验(实训)数据、分析实验(实训)结果、书写实验报告等能力,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独立进行科学实验(实训)研究的能力和严谨的科学态度。

1.教师配备:每30名学生为一个实验(实训)组,配备1名实验指导教师(最多不超过32人)。实验(实训)指导教师不能同时承担2组以上实验(实训)教学工作。

2.教研室应根据培养目标要求编写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开出规定的实验(实训)项目,选定或编写合适的实验(实训)教材。

3.教研室应按教学要求组织集体备课,规范实验(实训)教学内容。

4.实验(实训)课教师应向学生清楚阐述原理、操作规程以及教学要求。实验(实训)示范操作熟练、规范,正确掌握时机,确保教学的效果和安全。

5.实验(实训)过程中应加强检查指导,观察、记录和评定学生操作情况。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规则,精心使用器材,培养学生严肃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6.教师对学生的实验(实训)报告进行认真批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讲评,建立起完善的实验(实训)课程考核体系。

7.要积极探讨改进实验(实训)教学方法,不断完善教学手段,不断充实、更新内容,开展教学方法、技术、装置改进等方面的研究,及时研究解决教学中的问题。要逐渐减少验证性实验,积极开设设计性实验和综合性实验,切实加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8.教师应结合教学内容启发诱导,激发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的热情,认真指导学生基本技能操作,重视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9.录像课、见习课要求任课教师必须在场指导学生观看,并做出必要的说明。

(二)实习

实习是教学过程中综合性、实践性的训练,是检查学生理论学习的重要环节,目的是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包括课间实习、教学实习、毕业实习。

1.教师配备:课间实习(含集中课间见习、毕业实习前培训)按实验教学教师配备,即每30名学生配备1名实习指导教师(最多不超过32人)。实习指导教师不能同时承担2组以上实习教学工作;药用植物野外实习每20名学生配备1名实习指导教师(最多不超过22人),实习指导教师不能同时承担2组以上实习教学工作;参观性、考察性实习按每一个自然班配备1名带队教师,到校外上实习课,原则上只配备带队教师;临床实习(含教学实习、毕业实习)每位临床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5人。

2.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明确实习计划内容,各相关教学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实习计划的各项要求。

3.实习必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时间和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不得随意变动和增减。

4.学生进入各类实习前,对学生要进行实习动员及岗前培训。

5.实习指导教师应对实习工作有正确认识和责任感,具有较广博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岗位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组织才能和实习指导能力。

6.各相关教学部门应督促实习学生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实习学生正确地进行实际操作。

7.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学生实习情况,严格要求实习纪律,实习结束后要书写实习手册。并认真评阅实习手册,给出学生实习考核成绩。

四、辅导答疑

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其目的是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启发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根据学生个人的情况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

(一)辅导答疑应根据课程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来安排,一般在自习课时间进行。教师要针对学生学习中带有共性的问题,面对全班学生集体辅导,也可针对个别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个别辅导。

(二)辅导答疑一般由辅讲教师负责,要认真做好辅导答疑前的准备工作。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存在的疑难问题、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

(三)辅导答疑时教师要有计划地安排质疑,注意启发学生思维,开拓思路,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注意记载辅导答疑过程中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以便积累经验,不断改进教学。

(五)辅导答疑在教学过程中进行,学生自愿参加,考试前一般不组织辅导答疑,严禁辅导答疑时向学生暗示考题和出复习提纲。

五、成绩考核

按学校《考试工作规范》规定执行

(二)实践考核

1.实验课达40%以上的课程,实验课要单独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学生的动手操作,实验技术的能力,由课程所在教研室负责考核,在期末考试前进行。实验课不超过40%的课程,在期末考试中要含实验课内容。

2.教学实习、毕业实习每科实习结束时,都要根据实习情况,对实践技能、实习态度、实习纪律进行综合考核。

3.毕业实习结束后,要进行毕业综合考核,根据专业不同,可采用撰写论文、论文答辩、实践能力考核、理论考核等办法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及办法另文规定。

4.实践环节考核在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时数内进行。

(三)毕业论文答辩

毕业论文答辩及考核成绩评定按《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和《本科生毕业论文书写印制规范》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