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教育教学 > 教学管理 > 正文

优质课程建设条例

作者:时间:2023-06-05 11:08点击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保证课程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将建立以国家级精品课程为示范和特色,省级精品课程、优秀课程为重点,校级精品课程、优秀课程为基础的三级课程体系。

第二条 课程建设是指该课程的师资队伍、教学实施、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它对教学工作起导向作用。

第三条 课程建设的基本任务是:搞好课程的师资队伍建设,为教学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员保证,使教学工作有效地进行;加强教学管理,使课程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指导教学实施,使之得到全面发展,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条 课程建设要遵循下列原则:有利于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有利于推动教学改革的开展;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学院的整体办学水平。

第五条 课程建设要列入学院总体规划,使之成为各行政部门,各级人员的工作责任,要以学校、院(部、中心)、教研室为单位分层次开展工作。

第二章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要求

精品资源共享课以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为重点,以课程资源系统、丰富和适合网络传播为基本要求,经过国家、省、校三级建设,能够提供优质课程教学资源。

第六条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基本要求如下:

1.教学团队要求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应该由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主持建设,建设团队结构合理,应包括专业教师和教育技术骨干,还应该体现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特点。

2.教学内容要求

课程内容能够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内容,具有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

3.教学资源要求

基本资源。基本资源指能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全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

拓展资源。拓展资源指反映课程特点,应用于各教学与学习环节,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较为成熟的多样性、交互性辅助资源。例如: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学科专业知识检索系统、演示/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实习)系统、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课程教学、学习和交流工具及综合应用多媒体技术建设的网络课程等。

4.网络技术要求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应符合《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技术要求将在教育部官方网站高教司主页“本科教学工程”栏目发布。网络教育课程还应符合网络教育的特殊要求。

第三章省级精品课建设要求

省精品课程是指具有特色和省内一流教学水平的课程。省精品课程要求重视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和完善,加强课程网站的辅助教学功能建设。

第七条 省级精品课程基本要求如下:

1.必须是列入学校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独立设置的必修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量大面广的专业课;该课程原则上应为省优秀课程(若申报的课程不是省优秀课程须向省教育厅请示确认后,方可申报;吉林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不作此要求)。

2.拥有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的教师团队。课程组成员近3年都担任过此门课程的教学任务;课程负责人应是具有教授职称的本校专任教师(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课程负责人应是本校自有教师),近3年完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轮(4个学期及以上的课程不少于一轮);已经是省精品课程负责人不能再申报其它精品课程。

3.坚持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材建设、实践环节等方面建设与改革成效显著,并具有特色,与省内高校同类课程相比,处于一流水平。

4.建立了此门课程网站,课程网站至少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内容,提供至少3位主讲教师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同时该网站已开展课程的辅导教学。

5.近三年,督导组、同行、学生对课程组教师的教学效果评价均为优秀。

6.近五年,课程组负责人(第一作者)发表与该课程有关的省级及以上的教研论文,同时主持省级及以上的教研成果或在研项目。其他成员中至少有一人(第一作者)发表与该课程有关的省级及以上的教研论文,同时主持或参研(前两名)省级及以上的教研成果或在研项目。

第四章 省优秀课程建设要求

省优秀课程是指具有一定特色和省内先进水平的本科课程。省优秀课程要体现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理念,教学资源丰富,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的改革,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具有一定示范和推广作用的课程。

第八条省级优秀课程基本要求如下:

1.必须是列入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独立设置的必修课程(主要包括公共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或课程群(主要包括若干门相近的专业课程、理论课和与之对应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及实践环节,其中至少有一门是必修课)。并且被评为校级优秀课程(群)。

2.拥有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的教师团队。课程组至少有3人组成,课程负责人应是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的本校专任教师,近3年,至少完整主讲过2次该课程,教学效果优秀。一名教师只能担任一门课程的负责人,其他成员至少有2人完整主讲过该课程。课程群至少有5人组成,负责人应具有教授职称,至少完整主讲过2次二门课程,其他成员至少有1/2人数完整主讲过二门课程。(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课程组成员必须是专任教师,(含已在本院连续聘任并担任2年以上课程的外聘专任教师),负责人应是全职专任教师,课程组中全职专任教师数不能少于外聘专任教师数)。

3.坚持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材建设、实践环节等方面建设与改革成效显著,并具有一定特色,与省内高校同类课程相比,处于先进水平。

4.近3年,课程组教师的教学效果,督导组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价中均为优良,有1∕3及以上教师获校级及以上反映教学质量的教学类奖励。

5.近3年,该课程组负责人和其他成员有与该课程、相应专业有关的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教研论文,和校级及以上的教研成果或在研项目。

6.教学管理规范,教学文件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