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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选派202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4-28 16:23点击量:

各单位、部门:

根据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提升我校青年教师专业能力,现就我校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能力突出的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选派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若申报人数超出配额,将组织专家择优推荐。

三、申报要求

根据通知要求,申报人务必从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http://218.197.147.24/#/visitor)发布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中选择导师(导师名字后带“*”)。其中高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师须从《西部高校计算机类专业青年骨干教师访学导师列表》(附件1)中选择访学导师。为提高录取率,申报人应事先与接受学校导师和访学管理部门联系(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通讯录查询网址:https://cce.whu.edu.cn/info/1026/2739.htm),得到对方同意后,再填报《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和《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和《一览表》,详见附件2和附件3)。《推荐表》可填写三个志愿。访问学者录取后,原则上不能以任何原因退出或延期。

四、资助经费

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用于资助部分访学培养费。接受学校的收费标准查询请查看《2023年高等学校接受中西部国内访问学者培养费标准和住宿情况一览表》(附件4)(请注意:部分高校因条件有限不能安排住宿,访问学者须自行解决住宿)。

2.超出中央财政专项拨款资助标准的培养费、研修期间住宿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按学校计财处相关规定执行,由学校拨款资助。

五、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于5月10日前统一报送《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A4纸打印)《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A4纸打印,贴好照片)、相关证件复印件(报名教师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分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材料请一人一档。文件夹命名格式:访问学者项目+学校名称+教师姓名。

纸质版报送地点:教师发展中心(办公楼406-1室)。

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西部高校计算机类专业青年骨干教师访学导师列表》

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4.《2023年高等学校接受中西部国内访问学者培养费标准和住宿情况一览表》

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