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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节假期相关安排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9-28 20:54点击量: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2年国庆节假期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2日放假,10月3日至7日教职工和学生按照教学安排正常上班上课,10月8日、9日休息。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妥善做好国庆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等工作。要加强校园管理,教职工非必要不入校,校内教职工及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出校,校外人员及车辆严禁入校。切实加强校园安保工作,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和校园巡逻制度,及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偷盗、火灾、水电等事故发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遇突发事件,要按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2.全体师生员工须坚持每日健康监测,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可疑症状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自觉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不聚集、不交谈,保持间距,避免交叉感染。

3.倡导师生员工就地过节,原则上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市,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长春市疾控排查管控区域。减少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尽可能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必要出行要严格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师生员工确需出行的,要严格履行出行请假审批报备程序。各单位、部门要全面掌握教职工及未返校学生的健康和行程信息。离长人员返长后按照居住地及学校所在社区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管理。

4.要做好在校学生的食宿保障工作,确保餐饮、水电以及基本生活物资供应;相关部门和学院要做好在校外隔离酒店的学生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在校师生平安、愉快度过国庆假期。

校长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