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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吉林省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及质量保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11-26 14:01点击量:

一、申报范围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财政有关要求,项目申报单位须为中省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中医药管理局,长春新区卫生健康局。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承担过省部级吉林省道地药材相关研究项目,具有完成本项目的团队、经验以及相关成果储备。 

(二)申报单位应建设有我省道地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基地种植(养殖)道地药材优势品种不少于3个,每个品种种植面积不少于500亩、养殖数量达到一定规模。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覆盖中药材种植(养殖)、采收、加工、仓储等环节的中药材全过程追溯体系相应的设施、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储备。 

(四)申报单位应具有完备的中药材种植(养殖)技术推广体系,能够进行技术推广使用。 

三、项目建设目标及内容 

(一)项目目标 

结合中药标准化项目建设成果,开展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中药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发挥道地药材基地示范带动作用,从源头做好中药材质量保障。 

(二)项目内容 

1、优选我省道地药材优势品种3种以上,对种植基地种质管理、田间生产、产地加工等生态种植技术进行示范推广。 

2、在3个以上基地推广使用中药质量追溯体系,覆盖中药材种植、加工全部环节,并与后续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做好对接。追溯体系须接入“中药材供应保障平台”。 

3、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种植技术培训、督导,加强过程管理。 

四、资金安排 

2021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省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及质量保障项目资金20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1个,项目经费仅限于在项目承担单位使用,2021年底前执行完毕,完成项目工作任务。 

五、申报要求 

由于本专项承担单位只有1项,请有意申报此项目的负责人将申报书一式五份(附件1)、佐证材料及《汇总表》(附件2)于11月29日中午11点前报送至科研处410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