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信息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科研管理 > 科研信息 > 正文

关于开展科研项目进展情况检查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12-29 14:57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为及时掌握我校科研项目进展情况,确保科研项目顺利进行,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学校决定对我校承担的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我校作为承担单位,规定结题时间在201712月至201812月的省级及以上在研纵向科研项目,或合同金额为10万元以上的厅局级在研纵向科研项目。其他在研纵向项目准备项目材料,随机抽查。  

二、检查内容  

1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研究进程与主要工作,包括工作过程的描述,遇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方法,取得的结果。项目创新点和取得的突破,包括项目的主要创新点和取得的成果突破等。项目人员组成及分工,包括项目组成人员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的分工及主要承担并完成的主要工作情况。  

提供材料: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实验原始记录。  

2合同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合同书规定的成果指标的完成情况,合同约定的具体研究内容,技术指标、效益指标及工作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  

提供材料:完成成果对照表,成果原件。  

3.经费执行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包括财政拨款资金,配套经费,自筹经费的到位情况及支出情况,特别是对财政拨款的使用情况做必要说明。下一年度经费预算,给出必要的经费使用情况的说明。  

提供材料:项目合同书,经费预算书,经费支出明细。  

三、检查程序  

1.各单位自检。采取书面形式检查。 12 5 前,各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科研项目进展情况检查。填写好《科研项目进展情况检查报告》,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按本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科研项目进展情况检查报告》,各部门负责人要对课题组自检情况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并在《科研项目进展情况检查报告》上签字盖章后统一汇总上报。  

2.现场检查。 12 6 ~ 12 20 ,科技处、审计处、计财处,联合检查科研项目进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1.立项项目进展情况检查工作对于加强课题跟踪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有着重要意义。各单位和各项目组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  

2.对于自立项以来一直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或未取得任何进展或不能正常开展研究工作的课题,将提出警告直至撤项处理。  

3201712月以前应结项的课题,要认真、细致的做好本次检查工作,对照立项时的研究计划,梳理已取得的研究成果,按照结题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对完整的检查材料。  

4.科技处将对本次项目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人:宋岩李银清联系电话:8617297786045205  

附件:《科研项目进展情况检查报告》  

 

科技处审计处计财处  

2017 11 24